3月9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继续组织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和县市区分局,对重点涉气企业组织环境执法检查。共发现5个问题,立案处罚66.3万元,并将在媒体公开曝光。
1.开发区邢台绿时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焊接车间电焊工序正在作业,配套的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运行,产生的废气直接排放。以上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35万元。2.邢台县邢台德龙机械轧辊有限公司环境问题。该企业正在生产,铸钢工序电弧炉、精炼炉上料口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粉尘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以上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25万元。3.平乡县河北高盛化肥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化肥造粒车间投料口未完全密闭,粉尘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以上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3万元。4.巨鹿县河北骑乐电动车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在焊烟净化器维修过程中从事焊接作业,挥发性有机废气直接排放。以上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2.2万元。5.临城县金水覆膜砂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厂区西侧覆膜砂覆盖不严,未采取比较有效苫盖措施。以上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1.1万元。
3月10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继续组织市、县力量,对重点涉气企业组织环境执法检查,发现一批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件梳理汇总如下,并将在媒体公开曝光。
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原油取样处露天存放的油桶未进行密闭,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治污设施。以上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8万元。
擅自处置医疗废弃物,未采取对应措施防治恶臭气体,对旁边的环境造成影响。上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8.2万元。
生产过程中浇铸工序未安装集气罩,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治污设施。上述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4.2万元。
原料输送工序地下廊道输送带密闭不严,部分粉尘外溢,对环境能够造成影响。以上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立案处罚3万元。
两台生产设备正在露天作业,无任何环保手续及治污设施,废气直排,且院内存放大量塑料废品。以上问题,邢台县分局已联合乡镇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取缔,并移交公安机关。
邢台市最新发布关于公开邢台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手机号码接受环境问题举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环境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查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违法问题,助力PM2.5平均浓度退出全国后十,在原来环保问题举报投诉联系方式的基础上,现向社会公开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冯秀斌手机号码(),24小时接收邢台市域内各类环境问题(只接收短信)。为精确掌握环境问题线索,请举报人详细描述所举报环境问题的时间、地点、排污情况等信息,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线索及时查处并定期将重点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欢迎广大群众对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依据《邢台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此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邢台市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环保信访举报渠道,引导公众热情参加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查处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现将我市及各县(市、区)环境信访举报热线电话公告如下:
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将认真受理,即查即处。对于查证属实的,依据《邢台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